新京報訊 (記者祝炳琨 楊鋒 趙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接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昨日,一個多月前受中紀委調查的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被開除黨籍。同時,因其涉嫌受賄罪,最高檢已決定對陽寶華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據統計,陽寶華是十八大以來第27位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退休後被查第3人,今年以來第10位被調查的省部級高官。另外從2013年算起,至少15位官員被通報“與他人通姦”。
  在政協任期未滿辭職
  在陽寶華的履歷中,其退休前後的經歷備受關註。2013年5月18日,湖南省委轉發中央組織部通知,同意陽寶華退休。從正式退休到被調查,陽寶華經歷了約一年時間。此前,陳柏槐也是卸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近一年後,被調查;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長倪發科被查時,距離卸任時間約半年。
  十八大後中紀委的“打虎”行動多次將反腐重拳揮向卸任高官。新華社曾刊發綜述稿重申嚴打“三種老虎”:不論是已經退位的、剛剛提拔的,還是專職反腐的,只要違紀違法都不會放過。
  陽寶華更特殊的地方在於,在被批准退休前兩年,他已向組織提出辭職。2011年1月22日,湖南新聞聯播播出了時年63歲的陽寶華辭去省政協副主席職務的消息。
  出席書畫展18天后被查
  公開資料中,對陽寶華的報道並不多見,多是有關陽寶華赴企業、回家鄉等調查考察的消息。
  當地媒體報道顯示,退休後,陽寶華曾練習書法,還參加書畫展等活動。陽寶華被調查前的最後一次公開活動報道即與此有關。紅網今年5月8日發佈消息稱,當天長沙市舉辦了“中國夢·長沙情”首屆花鳥畫展,陽寶華出席開幕式。
  18天后,他便被宣佈接受組織調查。大約兩個月後的昨日,陽寶華被通報開除黨籍,立案偵查。
  “落馬”省部級高官“時間表”
  從“調查”到“雙開”平均約五個月
  新京報訊 (記者 王姝 見習記者劉素宏 郭永芳)昨日,中紀委通報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被“雙開”,從立案調查到“雙開”,對陽寶華的調查為時僅50天。
  初步統計,十八大至今已有35名省部級以上高官被調查,其中,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郭永祥、王素毅、蔣潔敏、李達球、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永明、陳安眾、童名謙、李東生、楊剛、冀文林、陽寶華等17人均被“雙開”。這17人從立案調查到“雙開”,平均用時約五個月。
  從“調查”到“免職”
  立案調查後 多一周內被免職
  目前,紀檢、組織部門查處腐敗案件的程序一般為,紀檢機關宣佈立案調查、組織部門通報免職、紀檢機關公佈調查結果。
  上述程序中,紀檢機關宣佈立案調查時,組織部門的免職程序也同時啟動。17名被“雙開”的省部級以上高官中,陽寶華、倪發科已退休,不涉及免職環節,其餘官員絕大多數都是在立案調查一周內,被免職。
  如劉鐵男、蔣潔敏,季建業、冀文林等,中紀委通報立案調查的時間與中組部宣佈免職的時間,僅相隔兩天;王素毅、廖少華、郭永明、陳安眾、楊剛、童名謙、也僅相隔3天,李東生為5天,李春城、李達球為7天。
  從“調查”到“雙開”
  最短“時速”僅17天
  陽寶華案,中紀委從5月26日通報立案調查,到昨日公佈調查結果、予以“雙開”,用時僅50天。但陽寶華並不是從“調查”到“雙開”用時最短者。上述17名省部級高官中,童名謙去年12月18日接受調查,今年1月3日中紀委公佈調查結果、被“雙開”,用時僅17天。
  梳理17人從接受調查到被雙開的時限,平均用時約5個月。時間最長的是李春城,達14個月;郭永祥、蔣潔敏也在10個月左右,李東生、楊剛6個多月。其餘官員均在半年之內,其中,劉鐵男、王素毅、李達球、季建業以及童名謙、陽寶華,都在3個月內。
  這一立案調查速度,高於十八大前。2013年年初,有媒體盤點陳良宇、田鳳山、朱志剛、陳紹基、鄭筱萸等12名省部級高官從接受調查到“雙開”的時限,平均半年左右。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十八大後我國反腐提速,中紀委兩輪機構改革重點“擴容”了紀檢監察室,增加辦案力量,因此辦案速度也隨之提高。
  從“雙開”到檢方介入
  4人被“雙開”當天 最高檢“介入”
  昨日,中紀委通報對陽寶華的立案調查結果後,最高檢也通報稱,對陽寶華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17人被“雙開”後,均已移送司法機關。其中,郭永祥、廖少華、陳安眾、童名謙等4人都跟陽寶華相同,被“雙開”的當天,最高檢通報立案偵查。
  ■ 釋疑
  紀檢辦案時限多長?
  紀檢機關的立案調查時限該多久?對此,《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案件調查時限為三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
  那麼為何不少官員從接受調查到被“雙開”,超過了4個月?
  對此,竹立家解讀說,中紀委對外通報立案調查的結果時,紀檢系統的調查一般已在此前辦結。因為中紀委通報立案調查的結果時,不僅要通報發現了哪些問題,還要通報處理決定,“雙開”、移送司法機關等等。但是,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對於開除黨籍,《黨章》等文件有嚴格規定,要求“嚴重觸犯刑律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其黨籍”等。也就是說,如果涉案官員是中央委員或候補委員,那麼開除其黨籍的決定,由中央政治局決定,有的還要經過中共中央全會追認。
  他舉例稱,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案,新華社2012年5月28日報道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其黨籍;當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十七屆七中全會確認了中央政治局給予劉志軍的開除黨籍的處分。  (原標題:湖南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被立案偵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m14emic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