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洪奕宜 通訊員/劉穎 楊美滿)今天上午,廣州海珠區法院與中山大學心理學系共建的“陽光心理工作室”掛牌成立。該工作室採取的是以少年審判法官為主力、高校專業心理咨詢師為引導的工作模式,引入心理干預和評估機制“把脈”少年審判案件,消除未成年人心理障礙,化解當事人的矛盾,促使少年審判案件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海珠區法院少年庭麥庭長告訴記者,刑事審判容易給少年犯造成心理上的壓力,讓他們變得更加敏感、不自信,成為他們重新回歸社會的障礙。因此,家庭、學校及社會需要更多地關註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對負面的情緒積極進行干預和疏導,引導他們形成完善的人格。
  相比之下,少年審判庭的民事案件法律關係相對簡單,但家長很難做到對案件理性客觀的判斷,導致“事小情緒大”。“不能簡單地評判對錯是非、就案辦案,而是要通過審判,消除隔閡、彌合親情、化解矛盾。”麥庭長表示,有些案件可能給青少年帶來心理陰影,通過對他們進行積極、及時的心理干預,幫助他們釋放負面情緒,走出心理陰影。
  海珠區法院“陽光心理工作室”設在該院審判樓313調解室,是對未成年人進行心理評估和干預的專門場所。與法庭莊嚴、肅穆的氛圍不同,調解室佈置溫馨、舒適,讓少年可以放下戒備、放鬆心情,願意傾訴,願意接受心理疏導。
  據悉,工作室成立後,中山大學心理學系將指派熟悉青少年、兒童心理咨詢的心理專家,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專業的心理輔導,也向法院提出具有參考價值的心理評估報告。海珠區法院將結合個案實際情況,每年轉介20個案例進行跟蹤。心理干預及評估的內容包括:庭前心理訪談、心理測驗、心理輔導和心理危機干預;庭審中教育、感化、調解導引;判後社區矯正跟蹤幫教和心理輔導、息訴服判教育;根據案件實際需要進行的其他心理評估和干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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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廣州海珠區法院與中大共建青少年陽光心理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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